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提升全体教职工的法治素养与专业教育能力,夯实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根基,2025年12月1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洛阳路幼儿园全体教师在潘老师的主持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活动,为幼儿健康成长筑牢“法治护航墙”。
未成年人保护是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学习过程中,老师们围绕与幼教工作紧密相关的核心条款展开深入研讨,重点对“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安全设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幼儿隐私保护、校园欺凌预防、家园协同保护等内容进行了细致梳理和重点标注,结合日常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与实践困惑。
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并非终点,而是推动园所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后续,幼儿园将以法律要求为根本遵循,将“保障幼儿合法权益”“呵护幼儿身心健康”等法律理念融入日常保教工作各环节,同时通过家长课堂、家园联系栏等渠道向家长普及法律知识,凝聚家园共育合力,全方位为幼儿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