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03-05 点击数:
2024年3月4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洛阳路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宪法》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活动中,潘老师带领老师们学习了《宪法》,让宪法和法律知识深入人心,不断强化教师们的宪法意识,深刻把握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增强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
通过本次《宪法》普法学习,教师们对于《宪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我们必须坚定宪法自信,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尊崇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