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洛阳路幼儿园开展学习《民法典》

作者: 时间:2024-05-08 点击数:

2024年57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洛阳路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学习《民法典》活动。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不仅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宝典,也是全体社会人员必须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为了深化教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认识,引导教师学法典、实践法典,全体教师了解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领学了《民法典》中涉及学校、教师、学生的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学习,教师们力争做一个知法、懂法、护法、用法的良师并更好地担当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