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4年12月23日,太仓市高新区镇洋幼教中心洛阳路幼儿园开展了12月学法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本次会议由潘老师主持讲解。
首先,潘老师向我们阐述了总则,带领我们了解了作为教师应当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其次,潘老师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着重介绍了幼儿园教师在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具体措施和责任。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们更好地理解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法律的实施促使教师们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各方面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人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义务。让我们共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积极宣传和践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孩子的未来搭建一个更加美好的平台。

